火電行業數據標記有關問題解讀
一、鍋爐/燃氣輪機“停運”“并網/供能”或“解列”期間發生故障或事故,是否需要標記“故障/事故”?
答:無需標記?;痣婂仩t/燃氣輪機“故障/事故”工況標記主要針對正常運行情況下生產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異常導致的廢氣污染物超標排放,包括發生故障或事故的時段、對設備或設施維修處理階段以及恢復正常運行前的并網/供能階段。
案例1
錯誤標記:某熱電企業機組在標記“停運”期間仍有標記“故障/事故”的情形。
分析:“故障/事故”標記的主要針對火電企業正常運行狀態,由于“故障/事故”有全年使用時長限制,該熱電企業在機組“停運”期間,仍標記“故障/事故”,對后續標記時長不利。
正確的標記:標記為“停運”即可。
案例2
錯誤標記:某火電企業正常運行時,5月1日20:00至22:00發生了生產設施故障并標記“故障/事故”,隨后5月1日22:01至5月2日01:00標記“并網/供能”,標記原因注明為“【計劃外】公用系統設備故障”。
分析:該火電企業將發生故障后恢復正常運行前的并網階段標記為“并網供能”,不符合標記規則提出的“故障/事故”時段應包括對設備或設施維修處理階段以及恢復正常運行前的并網/供能階段。
正確的標記:5月1日20:00至5月2日01:00均應標記為“故障/事故”。
二、如何確定“并網/供能”和“解列”兩類工況標記的起點時間與終點時間?
答:“并網/供能”的起點時間是并網發電或有效供能,終點時間是達到正常運行狀態且煙氣污染物排放濃度滿足排放標準;“解列”的起點時間是逐步減少燃料量投入的方式開始降低鍋爐/燃氣輪機負荷或功率(應滿足鍋爐/燃氣輪機負荷或功率降至50%及以下的條件);終點時間是與電網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開始停爐(機)。對于這兩種工況標記的起點時間和終點時間,企業應根據生產實際、廢氣污染治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以及廢氣排放口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進行綜合確定。
案例3
錯誤標記:某熱電企業將鍋爐4月21日16:45至4月22日10:59標記為“并網/供能”,時長約18小時。
分析:上述標記超過了標記規則提出的“并網/供能”時間控制要求。標記規則提出“機組并網發電或有效供能”至“鍋爐/燃氣輪機及污染治理設施達到正常運行狀態”前的時段,可以標記為“并網/供能”。經查,該企業機組在并網發電時(16:45),二氧化硫及煙塵排放濃度滿足排放標準要求,并網發電3小時后氮氧化物排放濃度也滿足排放標準。
正確的標記:4月21日16:45至19:45標記為“并網/供能”,19:46標記為“正常運行”,進入正常運行狀態。
案例4
錯誤標記:某火電企業生產工況標記為“解列”時鍋爐負荷大于50%(約為70%)。
分析:上述標記不符合標記規則提出的“解列”標記條件。標記規則提出從“鍋爐/燃氣輪機負荷或功率降至50%及以下”至“機組與電網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前的時段可以標記為“解列”。經查,該企業在鍋爐實際負荷為額定負荷70%時標記“解列”,廢氣排放口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及煙塵排放濃度均符合排放標準要求。
正確的標記:不標記“解列”,待鍋爐負荷降至額定負荷50%以及下后,根據廢氣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標記“解列”。
三、火電企業能否從正常運行直接進入“停運”狀態,或者從“停運”直接進入“并網/供能”狀態?
答:不能。標記規則對火電廠鍋爐/燃氣輪機生產工況、污染治理設施設定了“解列”“停爐(機)”“停運”“啟動”“并網/供能”和“故障/事故”6種標記,每種標記都有對應的條件,同一鍋爐/燃氣輪機在同一時段只能標記一種生產工況,在實際使用過程中企業應確保工況序列組合符合生產邏輯。一般情況下,鍋爐/燃氣輪機在正常運行并網發電到完全停運,期間要經過“解列”和“停爐(機)”,不可以“跳躍”標記。同理,從“停運”狀態到“并網/供能”,要經過“啟動”的過程。鍋爐爆炸、并網或供能線路突然斷開事故等極端特殊情況除外,進行標記說明即可。
案例5
錯誤標記:某火電企業3月2日22:00標記“停運”后,3月10日22:00直接進入正常運行狀態。
分析:上述標記不符合生產邏輯。鍋爐/燃氣輪機從“停運”到“正常運行”狀態,需要經過“啟動”“并網/供能”過程。
正確的標記:3月2日22:00至3月10日8:00、3月10日8:01至20:00、3月10日20:01至21:59三個時段分別標記為“停運”“啟動”“并網/供能”,22:00以后不標記,進入正常運行狀態。
四、“停運”時對生產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進行臨時性維護、檢修等,導致煙氣排放數據不滿足“停運”參數要求,應該如何標記?
答:目前“停運”工況標記可細分為“停運”和“停運(維修處理)”兩類情形。標記規則規定廢氣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氧含量≤19%、或煙氣流速≥2米/秒、或煙氣流量超過額定工況20%、或煙氣溫度>40℃時,原則上不得標記“停運”。
當火電企業在標記“停運”時對生產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進行維護或檢修,導致廢氣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短時間無法滿足“停運” 條件要求時,應當使用“停運(維修處理)”標記。
案例6
錯誤標記:某火電企業將鍋爐自5月26日11:42至6月9日3:38標記為 “停運(維修處理)”。
分析:經查,企業標記“停運(維修處理)”期間,大部分時段煙氣流速、流量、溫度和氧含量符合“停運”標記條件,只有在5月26日11:42至14:50時段,由于檢修引風機,導致煙氣流速超過2米/秒,不滿足“停運”條件。該企業錯誤的理解了“停運(維修處理)”標記意義。
正確的標記:5月26日11:42至14:50標記為“停運(維修處理)”,5月26日14:51至6月9日3:38標記為“停運”。
案例7
錯誤標記:某熱電企業4月15日8:00至4月30日21:00將鍋爐工況標記為“停爐(機)”,標記的原因為“【計劃內】按生產計劃停爐檢修”。
分析:經查,該企業4月15日23:00后,廢氣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同時滿足氧含量>19%、煙氣流速<2米/秒和煙氣溫度<40℃,符合“停運”標記條件。4月20日10:00至12:00由于設備維護導致廢氣自動監測數據氧含量<19%、煙氣流速>2米/秒。企業錯誤的理解了“停爐(機)”與“停運”標記使用情形?!巴t(機)”是“機組與電網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至“鍋爐/燃氣輪機停運”前的時段,通常情況下,該時段廢氣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的煙氣流速、流量、溫度等參數逐漸降低,氧含量逐漸升高,當所有參數均符合“停運”工況標記條件后,即可標記“停運”。
正確的標記:4月15日8:00至23:00、4月15日23:01至4月20日9:59、4月20日10:00至12:00、4月20日12:01至4月30日21:00四個時段分別標記為“停爐(機)”、“停運”、“停運(維修處理)”、“停運”。
五、火電企業“解列”后,燃燒裝置及發電系統仍處于低出力運行階段,或由于設施建設、生產工藝等原因無法滿足“停運”標記要求的,應該如何標記?
答:依據標記規則,火電企業鍋爐/燃氣輪機“解列”后至“停運”前的階段,可標記為“停爐(機)”。通常情況下,該階段廢氣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的煙氣流速、流量、溫度等參數逐漸降低,氧含量逐漸升高。但若機組解列或停止有效供能后處于“熱備用”等狀態,相關參數將不會呈現規律性變化趨勢,而會在一定范圍內波動,此情況可以標記為“停爐(機)”。此外,確實因設施建設、生產工藝等問題無法達到“停運”標記要求的,應嚴格標記為“停爐(機)”,并及時組織自排查,與同類型行業企業進行工藝比對,優化設置,進一步提升工藝水平,切實達到“停運”標記要求。
案例8
錯誤標記:某電廠機組于2021-4-23 10:20標記停爐,1分鐘后即標記停運,同時自動監測數據顯示煙氣流速為5.96m/s(>2m/s)、煙氣溫度49.6℃(>40℃)。2021-4-23 12:20煙氣溫度降低至39.8℃,2021-5-3 17:05重新啟動時,煙氣流速只能達到約3.6m/s,無法降低至<2m/s的“停運”標記條件。
分析:火電行業生產設施“停運”工況標記條件應滿足該生產線廢氣排放口自動監測數據顯示含氧量>19%、或煙氣流速<2m/s、或煙氣流量不超過額定工況20%、或煙氣溫度≤40℃。從自動監測數據顯示信息看,直至2021-5-3 17:05重新啟動時,煙氣流速-低只能達到約3.6m/s,未達到煙氣流速≤2m/s 的“停運”工況標記條件;但該廠于2021-4-23 10:21標記“停運”,因自動監測數據顯示煙氣流速為5.96m/s(>2m/s)、煙氣溫度49.6℃(>40℃),不滿足停運標記條件,相應觸發生成電子督辦任務單。同時,該廠“停爐(機)”——“停運”兩個工況序列前后僅間隔1分鐘,存在隨意標記的情況,直接影響標記數據質量。經核實,該廠為多套機組共用煙道工藝,單套機組停運時,未停運機組會在煙道內形成反沖現象,致使已停運機組煙氣流速無法達到“停運”條件。
正確的標記:該廠因生產工藝問題無法達到“停運”標記要求,應將2021-4-23 10:20至2021-5-3 17:04全部時段標記為“停爐(機)”?!巴t(機)”無時限要求,不對“停爐(機)”標記時長進行督辦。
水泥行業數據標記有關問題解讀
一、標記為“停窯降溫”時,結束時間點水泥窯窯尾煙室溫度降至50℃,時長超過了24小時,應該標記為“停運”嗎?什么情況進行“停運”標記?
答:“停窯降溫”標記的起止時間為“止料”至“水泥窯窯尾煙室溫度降至50℃”的時段,結束時間點為“水泥窯窯尾煙室溫度降至50℃”,企業根據實際時長進行標記,并如實反映情況,不局限于目前的24小時。對于“停運”標記,現階段原則上需同時滿足煙氣含量氧>20%且窯尾煙室溫度≤50℃時才能標記為“停運”。確實因生產工藝問題無法達到“停運”標記要求的,應嚴格標記為“停窯降溫”,并及時組織自排查,與同類型行業企業進行工藝比對,進一步提升工藝水平,切實達到“停運”標記要求。
案例1
錯誤標記:某水泥企業,將窯尾工況標記為“停運”,開始和結束時間為2021年3月25日16:00:00至2021年6月30日23:59:58。
分析:該企業將非停運狀態標記為“停運”。經查,該企業自動監測數據,以5月份小時日均值數據為例,企業5月份氧含量均小于10%,各項污染物排放濃度顯示正常,窯尾煙室溫度在1000℃左右。
正確的標記:企業應為“正常運行”狀態。
案例2
錯誤標記:某水泥公司生產線于2021-4-28 04:31標記“停窯降溫”,1分鐘后即標記“停運”。自動監控數據顯示,該公司2021-4-28 04:32窯尾煙室溫度為1178.6℃(>50℃),氧含量為16.7%(<20%),至2021-4-28 22:11,窯尾煙室溫度降為49.83℃,氧含量為20.91%。
分析:水泥行業生產設施“停運”工況標記條件應滿足該生產線自動監測數據煙氣含氧量>20%,或窯尾煙室溫度≤50℃。從自動監測數據顯示信息看,2021-4-28 22:11,該公司窯尾煙室溫度降為49.83℃,氧含量為20.91%,此時的生產工況才滿足生產線停運標記條件。2021-4-28 04:32,該公司窯尾煙室溫度1178.6℃(>50℃)、氧含量16.7%(<20%),生產工況未達到停運標記條件時提前標記“停運”,相應觸發生成電子督辦任務單。同時,該公司“止料”-“停窯降溫”-“停運”三個工況序列前后僅間隔1分鐘,存在隨意標記的情況,直接影響標記數據質量。
正確的標記:生產線工藝條件允許、自動監測數據可滿足相應工況標記條件時,應以該工況實際達到時間為準進行標記。該案例中,“停運”工況應于2021-4-28 22:11前后,即自動監測數據顯示煙氣含氧量>20%,或窯尾煙室溫度≤50℃時進行標記,確保標記數據真實反映生產運行情況。
二、生產設施或污染治理設施發生故障或事故,應當如何標記?
答:為提高企業“故障/事故”標記的準確性,平臺增加了“故障/事故”標記細化選項,即“故障-維修”“故障-止料”“故障-停窯降溫”“故障-烘窯”“故障-投料”。企業一旦選擇標記“故障/事故”,則觸發細化選項。目前,平臺尚未對細化選項約定標記條件,對每一細化選項標記時長情況也不進行督辦,只對“故障/事故”標記總時長情況進行督辦。
(1)正常運行時出現可能導致污染物排放異常的故障或事故,但不影響生產,在細化選項中只使用“故障-維修”標記,直至維修后恢復正常運行,見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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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 故障事故但不影響生產的標記示例
(2)可快速修復,但出現故障影響生產、須停止投料時,先標記“故障-止料”,可快速修復的在維修時段標記“故障-維修”,恢復投料時標記“故障-投料”直至工況穩定。見圖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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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 故障事故部分影響生產的標記示例1
(3)不能快速修復、需要停窯降溫再進一步檢修的。先標記“故障-止料”和“故障-停窯降溫”,在維修期間標記“故障-維修”,修復后重新烘窯標記“故障-烘窯”“故障-投料”直至工況穩定。見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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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3 故障事故部分影響生產的標記示例2
(4)出現故障導致生產停運。先標記“故障-止料”和“故障-停窯降溫”,待水泥窯窯尾煙氣含氧量大于20%且窯尾煙室溫度降至50℃以下后標記“停運”,停運期間進行維修不計入“故障/事故”,無須標記“故障-維修”。修復后根據實際工況先后標記“故障-烘窯”“故障-投料”直至工況穩定。確實因生產工藝等問題無法達到“停運”標記要求的,以-接近 “停運”標記要求的時間為準進行標記,如實反饋生產情況。見圖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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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4 故障事故導致停運的標記示例
因故障導致止料,修復后的重新投料應使用“故障-投料”,因故障導致停窯,修復后的重新烘窯應使用“故障-烘窯”。前述故障時段均計入“故障/事故”總時長。故障或事故導致的止料或停窯降溫與計劃性檢修時的“止料”“停窯降溫”工況不能混用,應予以區分使用。
案例3
錯誤標記:某水泥企業,工況序列為“止料→故障/事故→烘窯→投料”,標記起始時間為5月27日12:45—5月27日17:45,標記原因注明為“【計劃外】公用系統設備故障”,企業注明原因為“預熱器堵塞”。
分析:企業將“故障/事故”標記與“止料”“烘窯”“投料”混標。經查,該企業該時段窯尾煙室溫度均在950度以上,沒有時間點滿足停運條件;且從企業針對每一工況的詳細記錄來看,“止料”工況起止時間為2021-05-27 12:45:00至2021-05-27 12:45:59,僅為59秒,這種情況,是由于企業發生“故障/事故”而導致止料等情況。
正確的標記:應首先標記為“故障/事故”,然后根據細化選項選擇后續工況。
案例4
錯誤標記:某水泥企業,工況序列為“止料→停窯降溫→停運→烘窯→投料”,標記起始時間為5月19日4:30-5月22日13:00,標記原因注明為“【計劃外】回轉窯設備故障”。
分析:1.該工況標記有誤。這種情況,是由于企業發生“故障/事故”導致需要進行停運處理。
2.經核實,該企業自5月19日5時-5月22日8時,氧含量大于20%;自5月20日8:53-5月22日8:45,窯尾煙室溫度小于50度;滿足停運條件,則“停運”時長為47h52min。
3. 上述標記增加了故障時長:本次實際“故障/事故”總時長為32h38min。即5月19日4:30至5月22日13:00,持續總時長80h30min中,扣除掉滿足停運條件的時間即為“故障/事故”時長,80h30min-47h52min=32h38min。
正確的標記:應首先標記為“故障/事故”,然后根據細化選項選擇后續工況。
三、水泥窯窯尾煙室溫度數據失真,不能反映實際工況,應如何標記?
答:發現水泥窯窯尾煙室溫度數據失真,不能反映實際工況時,應及時檢修是否存在熱電偶結焦、損壞等情況,并使用自動監測異常標記中的“溫度傳感器故障”標記對溫度數據失真時段進行標記,直至修復正常。
附件3
造紙行業數據標記有關問題解讀
一、造紙廠生產過程中,如何區分使用“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標記和生產設施“停運”標記?
答:“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標記主要針對造紙廠某條生產線或某個生產車間。生產設施運行中會存在原料變化(如木漿、非木漿的轉換,廢紙來源的轉換等)、產品品種變化(如紙漿白度變化,紙產品品種轉換等)、產品產量變化(如運行負荷調整)、工藝調整(如漂白、未漂白的轉換)等情況,統稱為“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標記“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時需描述生產狀態調整的具體原因,準確把握持續時間。
生產設施停運是針對造紙廠某條生產線或某個生產車間,而非整個造紙廠,生產設施的主要設備均處于未工作狀態且不排放污染物的時段,方可標記該生產線或車間“停運”。對于不屬于生產設施“停運”標記的,可納入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標記。例如:對于產生污染物的工藝段存在部分生產設施啟動、停機的,可視為產品品種、產品產量變化,納入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標記。同時描述清楚發生生產設施運行狀態調整的生產線或生產車間,具體原因以及標記起止時間。
二、存在多條廢水治理設施時如何標記?
答:廢水治理設施標記分為“停運”和“故障/事故”兩大類。廢水治理設施“停運”是針對整個造紙廠而言的,而非單個裝置或單條污水處理線,同時滿足“停止運行”“不排放廢水”的時段,可以標記為“停運”。
廢水治理設施“故障/事故”是針對整個造紙廠廢水治理設施而言,原則上任何廢水治理設施發生故障/事故,同時對廢水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產生影響的時段,均可以標記為廢水治理設施“故障/事故”。
當造紙廠存在多條廢水治理設施且分別對應不同的總排口(安裝自動監測裝置),可按不同排口分別標記;造紙廠存在多條廢水治理設施但對應同一個總排口(安裝自動監測裝置)的,視為整體標記。不管標記為“停運”還是“故障/事故”均需描述具體標記原因,如實標記,確保工況標記符合正常生產邏輯,明確標記起止時間,為后續開展造紙行業生產工況豁免奠定研究基礎。
附件4
平臺操作有關問題解讀
一、如何正確的使用“自動監測異?!睒擞??
答:標記規則中規定自動監測異常標記內容包括“自動監測設備維護”“通訊中斷(待補傳)”和“不可抗力”等3種,對每一類標記都進行了說明解釋并設置了標記優先級。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根據自動監測設備實際出現的主要問題進行正確標記。如將需要長時間停機停產,以及自動監測設備零配件返廠升級的時段,標記為“自動監測設備斷電”;將自動監測設備小間裝修改造標記為“自動監測設備維護”;將數采儀數據儲存程序故障標記為“通訊異?!钡?。
案例1
錯誤標記:某企業生產設施及治理設施均標記為正常,氨氮、總氮等監測指標自動監測設備維護標記也為正常,但出現氨氮對應監測值為-0.1mg/L,總氮監測值遠小于總氮執行標準值等的情形。
分析:企業在工況標記均正常的情形下,企業應如實、規范做好各監測因子自動監測設備維護標記,保障在線監測數據的有效性、完整性。
正確的標記:氨氮在線監測設備應標記為質控樣比對,并明確標記起止時間。同時備注:樣本比對過程中,自動監測值異常。
案例2
錯誤標記:企業總氮自動監測設備維護標記狀態為“維護”,但標記原因為監測設備儀器故障。
分析:對照自動監測設備維護標記規則判斷,自動監測設備應處于故障狀態,而不是維護。標記狀態與原因描述需符合邏輯,并保持一致。
三、如何正確理解“事中調度”中有關恒值的督辦規則?
答:在電子督辦平臺實際運行中,部分企業可能因如下情形觸發恒值督辦,相應處理建議如下。
案例3
1.某火電企業因燃煤介質含硫低且實行超低排放,部分污染物監測值較低出現恒值;
2.某水泥企業工藝控制較好,部分污染物監測值較低出現恒值。
分析:一般極少出現以上情況,建議檢查氧含量和CEMS量程,查看CEMS采樣裝置是否漏氣。
案例4
某造紙企業因停產或間歇性排水導致出現長時間零值、恒值,觸發恒值督辦。
分析:在停運不排放期間,企業需及時進行“停運”標記;在電子督辦平臺升級后,各省可根據管理需要設置白名單或配置恒值持續時長。
案例5
某企業污染物監測值因小數位數保留不足,觸發恒值督辦。
分析:小數位數保留與儀器的測量精度有關,關于小數位保留位數建議按照相關規范(HJ212等)進行。
四、造紙企業廢水治理設施“停運”期間,因流量計存在一定誤差,排放量可能不為零,是否會觸發事中督辦?
答:在停運不排放期間,排污單位需及時錄入停運記錄。造紙企業可在基本信息中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停運期間流量上限”,填報后停運期間流量超過上限才會觸發事中工況標記異常督辦。
五、解讀的操作指引與平臺操作內容不一致時如何處理?
答:試點運行過程中,平臺定期進行內容更新,更新后會出現部分界面操作流程與現有解讀不一致的情況。此時,應以平臺實際操作界面為準,及時聯系平臺管理人員了解新界面操作要點,避免錯誤操作發生。